搜索
SHARE HISTORY
历朝驿站
——
做最好的历史题材资源库
首页
|
朝代
夏朝
商朝
西周
东周(春秋战国)
秦朝
楚汉争霸
西汉
新朝
玄汉
东汉
三国
西晋
东晋
十六国
南北朝
隋朝
唐朝
武周
五代十国
北宋
南宋
辽朝
西夏
金朝
元朝
明朝
清朝
|
人物
君王篇
将臣篇
名女篇
名家篇
|
战事/叛乱
鏖战篇
叛乱篇
军势篇
更替篇
邦外篇
|
朝政
君治篇
后宫篇
政令规制篇
权廷争斗篇
仕政臣谋篇
邦外来往篇
|
文明
社会经济
建筑遗迹
历代器物
古籍名作
才学思论
技艺发明
宗教学术
|
典故
|
古籍
山海经
尚书
易经
周礼
史记
左氏春秋
国语
战国策
汉书
后汉书
三国志
晋书
宋书
南齐书
梁书
陈书
魏书
北齐书
周书
十六国春秋别传
南史
北史
隋书
旧唐书
新唐书
旧五代史
新五代史
宋史
辽史
西夏书事
金史
元史
明史
清史稿
|
专题
史前文化
上古神话
历朝之最
诗韵悠远
|
创作
征途(创作中)
|
其他
联系我们
推荐网站
注册
登录
摘录分享历朝文明典故
让我们在闲暇时光一起穿越历史
Government Decrees
政令规制篇
(历朝)二王三恪
“二王三恪”是古代中国的一种政治礼制,属于宾礼之一,旨在封授前代王室后裔以爵位,并赐封邑,以示尊敬,这样做既显示本朝所承继的统绪,标明其正统地位。体现统治者的大度。同时也为自己的后世王朝留下了后路。这一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尧舜时期,尧的儿子丹朱被虞舜尊为虞宾,而非臣子。夏禹封丹朱于唐,封舜子商均于虞,他们都没有使用臣子的礼节,而用的是宾客的礼节。经过历代王朝的继承和发展,“二王三恪”形成了特定...
(历朝)驿站与牌符
驿站是古代官府传递公文的通讯机构。从殷商盘庚年间边关戍守传信,到西周时期烽火报警,发展到东周列国便产生了驿站组织。历朝历代驿站的规模和管理虽不尽相同,但均担负转达政令、飞报军情、接待使客的任务。春秋时代,各诸侯长年相互征战,出于政治军事需要,在道路旁设置驿马驿车,传送官府文书, 通报军机事务。秦始皇统一全国后,在各地修筑驰道,颁发《秦邮律》,促进了邮驿通信的发展。唐朝驿站分陆驿、水驿和水陆兼...
(魏晋南北朝)驿官设置
曹魏在邮驿的机构设置上基本沿袭东汉,但把主邮驿科的法曹归属于相国府。这个时期起草诏令、颁布密令由中书令执掌,一般的诏书仍由尚书台颁布。吴的公文通信组织可分为两套系统。中央政权同样设有中书令,起草和颁布诏书,诏书的形式也是版诏。地方各郡可能沿袭了东汉的制度,有郡奏草史,负责传递奏章。基层组织是亭。晋代时期,邮驿由法曹主管渐转向兵曹或驾部郎管理。西晋政权初步形成了三省共掌权力,所以尚书省负责日常...
(夏朝)炮烙之刑
炮烙是中国古代的一种酷刑,缚刑者于铜柱,铜柱大若钟,中空置炭火于钟内,焦灼肌肤而死。这种刑罚最早始于夏朝末代君主桀时,为针对大臣关龙逢因劝谏失败而设。据说一次夏桀王召见关龙逢时候还带他一起观看了这种酷刑,夏桀王问他是否开心,关龙逢说,君治靠暴政酷刑的话,很快天下就会分崩离析,只有仁德贤明的政治才能维持国家的长治久安,靠刑罚折磨始终不是正道,并且后来关龙逢还带着《黄图》面见夏桀王直言不讳的说夏...
(夏朝)兄终弟及
兄终弟及,是一种继承制度。最早起源于古代的夏朝、商朝,夏商两朝均采用传子与传弟并用的继承方式。春秋时宋吴等国亦有兄终弟及的。秦朝以后,由于各种不同原因,也有过兄死弟及事。唐武宗李炎、唐昭宗李晔、宋太宗赵匡义、金太宗完颜晟、元仁宗、元文宗等,均是以君主之弟的身份,继承皇位的。兄终弟及的情况并不一定出现于君权之承继,也适用于某些可以世袭的官爵承继权。
(商朝)贞人
贞人是商朝官职名称,职务用于占卜与刻辞。商朝人民日常生活中,几乎莫不祷于帝,商人几乎无日不占、无事不卜,占卜活动即由卜人与贞人来执行,《礼记·表记》说:“殷人尊神,先鬼而后礼,率民而事神。”甲骨卜辞中常见贞人的名称,贞人多署名“贞”字前。除贞人外,还有卜人、占人。卜人有时亦被称贞人,不确。商朝卜官由卜人、贞人、占人组成,考古学家陈梦家说: “殷人于卜事有分工, 并非一人包揽。”卜人是命龟与灼...
(西周)后宫和宦官制度建立
后宫制度,是中国古代帝王的内职机构和组织形式,主要由后妃、女官、内侍、宫省等制度构成。自夏朝开始,中国历史上“家天下”的局面已形成。随着王位传子的继承制,尤其是形成和确立嫡子继承制,等级分明、身份有别的后妃嫡庶制度也随之建立起来。到周朝时,传说开始制定正后、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共121人的后妃制度。这个制度是否实行过,目前尚难有定论。但从西周至战国所出现的后、妃、夫人、嫔、...
(西周)明堂制形成
明堂制度是一种宗教、宗法、政治、社会意识形态一体化的制度。明堂制形成于周代,是中国古代宗教在周代达到鼎盛的重要标志。明堂从建筑到功能都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远古的明堂是一个有顶无墙,四面开放式的大房子,是古人进行宗教活动的场所。随着朝代更替,明堂的名称也在不断变换。明堂则只是周代的称谓。周人在前代明堂的基础上,渐成一种明堂制度。该制度以明堂为核心,形成一个政教合一的政治体制和宗教、宗法、政治...
(西周)井田制普及
井田制是中国古代社会的土地国有制度,出现于商朝,到西周时已发展很成熟。到春秋时期,由于铁制农具的出现和牛耕的普及等诸多原因井田制逐渐瓦解。西周时期,道路和渠道纵横交错,把土地分隔成方块,形状像“井”字,因此称做“井田”。长、宽各百步的方田叫一“田”,一田的亩积为百亩,作为一“夫”,即一个劳动力耕种的土地。井田属周王所有,分配给庶民使用。领主不得买卖和转让井田,只能由同姓依照嫡庶的宗法关系去继...
(春秋)秦立诛三族之刑
周平王二十五年(前746年),秦初有诛三族。之法。关于三族有不同的说法,一说是父母、兄弟、妻子,一说是父族、母族、妻族,不论哪一种说法正确,诛三族都是一种由一人诛连全家族的严酷刑法。中国上古的刑法大都来自传说,秦的诛三族之法是较早的有确切记载的刑法。秦国重视法律特别是刑法的传统由此形成,并影响了战国、秦汉及古代中国的法律形成。诛三族之刑也表现了秦国法律严酷的特点,这一点成为秦国和秦代文化的特...
(战国)楚国行政司法制度
包山楚慕出土的竹简中有一批文书,为了解战国时代楚国的行政司法制度和社会生活提供了珍贵的第一手材料,弥补了传世文献的不足。包山2号楚墓出土的竹简中,有近两百条文书简,都与行政和司法有关,包括诉讼记录和摘要、各地汇总上报案件的简要记录,以及由各地司法官吏呈报给左尹及其下属的公文。战国时期六国的立法和司法情况一向所知甚少,有关楚国的史料更是寥若辰星,而这些文书是直接记录战国中晚期楚国司法活动的档案...
(战国)秦分祭黄帝炎帝
周威烈王四年(公元前422年),秦作上畴和下畴。以上畴祭黄帝,下畴祭炎帝。畴是古代祭天地或帝王的处所,以畴为称,以秦国为最多。早在秦襄公开始立国时就曾经作“西畴”以祀上帝。秦文公因梦黄蛇自天而下属地,故“鄌畴”用三牲郊祭白帝。秦宣公时又作“密畴”于渭南,以祭青帝。秦国雍地附近原有“武畴”和“好畴”,因历时既久而荒废。秦灵公恢复这两处的祭祀,称为“上畴”“下畴”分祭黄帝和炎帝,据专家们研究,秦...
(战国)战国节符
节和传符在战国时期已普遍使用,以保证驿传的准确性和保密性。节分为龙节、元节、马节、节牌等,都是国君颁发的信物,是君权的象徵,可一路享受交通方面的特权。如龙节,长条形,上宽厚下窄薄,一端较大,一端较小。大的一端铸作龙头形,头长且大,额部有对称卷云纹,长鼻高卷,两眼突出,双耳后倾。双角弯曲,勾向两侧。嘴部透空,牙齿外露,下颔凸出。头下部两侧各有一圆穿,可以系结绳组,便于携带。两面刻铭文“王命,命...
(战国)秦武王作田律
青川木牍出土于四川青川县郝家坪战国墓群,长46厘米,宽2.5厘米,厚0.4厘米。木牍是楠木,字体是墨书秦隶,端庄秀丽,精细工整,笔势流畅,字迹清晰。内容可分为三部分:一是秦武王命更修田律。记载秦国在武王二年(公元前309年)十一月初一,秦武王命左丞相甘茂更修田律-事。二是新颁律令内容。对经界、阡陌、亩顷、封疆等作出明确规定。三是律令实施过程。详尽记载了三年秋八月修封埒正疆畔及除草,九月整治道...
(战国)李悝变法
李悝(kuī)变法,是指在战国时期魏国的魏文侯当政时,任用李悝为相,进行变法改革。李悝在政治上,主张废止世袭贵族特权,选贤任能,赏罚严明。经济上,主要实行尽地力、平籴法。尽地力即要充分发挥每块土地的潜力,尽可能提高产量。平籴法就是把粮食分成上、中、下三等,定好价格。收成好的年份,官府收粮,收成不好的年份,官府卖粮,保证粮价平稳。李悝还提出粮食不能只种一种,必须五谷杂粮掺杂着种,防止个别粮食受...
(战国)秦定初租禾
周威烈王十八年(公元前408年),秦国对租税制度进行改革,实行“初租禾”“租”指土地税,“禾”是粮食。“初租禾”即第一次按土地亩数征收实物地租。其意义与160年以前鲁国的“初税亩”一样,反映了有人已将属于国有的“公田”据为己有,或者另外开垦私田,出现了封建的生产方式。秦国统治者承认“私田”的合法性,而一律征税,地主制度正式成立。可以说,在战国早期,秦国才刚刚完成了春秋时期中原各国完成的土地改...
(秦朝)秦汉军服
秦汉时兵种有车兵、步兵、骑兵、弩兵4种,职务有将军、中级武官和下级武士,军服有冠、帽、帻、袍、铠甲等。军服制式根据兵种和职务的不同有所差异,基本上依类定型。冠、帽、帻类。秦汉时将军戴长冠,双卷尾饰。冠有组缨,系扎于颏下,垂于胸前。一般武官戴长冠,单卷尾。御手在白色圆形软帽上戴长冠,单卷尾。车士有的戴白色软帽,有的则戴单卷尾。一般士兵不戴冠,以布束发,称作帻。铠甲武士、战袍武士、弩手、骑兵都着...
(秦朝)二十等军功爵制
秦国商鞅变法,以赏军功,共分十七级,秦始皇统一中原后增加后三级,定位二十级,分别为:一级公士,二级上造,三级簪袅,四级不更,五级大夫,六级官大夫,七级公大夫,八级公乘,九级五大夫,十级左庶长,十一级右庶长,十二级左更,十三级中更,十四级右更,十五级少上造,十六级大良造,十七级驷车庶长,十八级大庶长,十九级关内侯,二十级彻侯。岁俸自公士50石起,最高彻侯1000石。按照规定,秦国的士兵只要斩获...
(秦朝)秦统一六国货币
秦半两是秦统一后发行货币。在秦统一六国之前,各国钱币的形状不一,如赵魏韩使用的铲币、齐国燕国使用的刀币、秦国使用的环钱及楚国使用的郢爰等,且只能在各自统辖的范围内流通;秦始皇在统一六国后,废止了战国后期六国旧钱,在战国秦半两钱的基础上加以改进,圆形方孔的秦半两钱在全国通行,结束了中国古代货币形状各异、重量悬殊的杂乱状态。秦半两是中国第一个全国统一的货币,其出现标志着中国古代钱币的初步成熟,具...
(秦朝)秦统一度量衡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为巩固国家政权,采取统一度量衡措施:一是颁布统一度量衡的命令,以诏书形式颁发全国。二是确立统一的度量衡标准。秦始皇统一度量衡,实际上是把由商鞅制定并在秦国已实施百余年的度量衡制度推广到全国。现所见战国时期秦国度量衡器物上,不但都加刻有秦始皇40字诏书,经实测所得单位量值也基本上保持一致。三是制造、颁发大量度量衡标准器。据统计,流传至今的刻有始皇诏书的度量衡器已...
(秦朝)车同轨
车同轨是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实行的一项政策。在秦始皇统一中原之前,列国向来是没有统一的制度的,各地的马车大小就不一样,因此车道也有宽有窄。国家统一了,车辆还要在不同的车道上行走,很不方便。从秦始皇统一中原起,规定车辆上两个轮子的距离一律改为六尺,使车轮的距离相同。这样,全国各地车辆往来就方便了,这叫做“车同轨”。车同轨进一步加强了中国各地的联系和中枢对各地的控制力度,是秦始皇加强中央集权和大一统...
(秦朝)秦行颛顼历
颛顼历,秦朝历法,是中国古六历之一。古六历通常是指黄帝历、颛顼历、夏历、殷历、周历、鲁历。相传“颛顼历”在周朝末期已经制定,秦始皇统一六国后颁行全国,以十月一日为元朔。颛顼历据说是一种古四分历,以365 1/4日为回归年长度,29 499/950日为朔望月长度,十九年七闰。颛顼历自秦始皇二十六年至汉武帝太初元年共行117年,也是全国统一的首部历法。《颛顼历》有两大特点:一是其时秦政权尚僻处于...
(秦朝)秦实行郡县制
县制起源于春秋时期的楚国,楚武王熊通;郡制起源于秦国,秦穆公嬴任好;经过历代法家代表的改革,最终成型于秦汉时期。郡县制是古代中央集权制在地方政权上的体现,它发起于春秋战国时期,再经过秦始皇的改革,正式成为了秦汉以后的地方政治体制。秦统一六国后改分封制为郡县制。郡的下面有县,县的长官为县令,属官有县丞,县以下以乡、亭为单位,大概为十里一亭,亭有亭长。十亭为一乡,乡有三老、有秩、啬夫、游缴,“三...
(西汉)武帝颁布推恩令
推恩令,是汉朝汉武帝时期推行的一个旨在减少诸侯的封地,削弱诸侯王势力范围的一项重要法令。推恩令本质是在郡县制的基础上的改进。这项政令要求由以前的各诸侯所管辖的区域只由其长子继承,改为其长子、次子、三子共同继承。按照汉制,推恩令下形成的侯国隶属于郡,地位与县相当。后来根据这项政令,诸侯国被越分越小,汉武帝再趁机削弱其势力。汉文帝时,贾谊鉴于淮南王、济北王的谋逆事件,曾在《治安策》中提出“众建诸...
(西汉)选士制度鼎盛
选士制度开始于西周,到西汉时期,我国选士制度进入鼎盛时期。汉代选士制度的鼎盛主要表现在它有众多的选士方式。汉代选士,以察举和考试为主体,以荐举、辟署、征召、军功、纳赀、任子等为辅助,多途径、多方位地选拔贤士为官吏。察举是经过考察后进行荐举的选官制度,盛行于两汉;辟署是主要长官任用属吏的制度,汉代规定,二千石以上的长官可以自辟掾属,直接为百石官吏,百石以上的官吏再报中央批准。征召是皇帝采取制征...
(西汉)汉武帝军制改革
建元二年(前139年)开始,经过几十年的时间,汉武帝改革了中央军队。在中国军事文明发展史中,秦汉军事文明处于一个继往开来的转折时期,不仅高度重视封建国家的国防与国防战略,初步形成了冷兵器时代的基本战争形态,而且形成了与中央集权制度相适应的一整套军事制度,使中华军事文明经历了先秦发展时期后,进入了成熟期。汉朝沿袭秦朝以皇帝为中心的军队统御制度,军权高度集中,军队体制表现为内外力量分布均衡的特色...
(西汉)西域都护府
西域都护府是汉朝时期在西域(今新疆)设置的管辖机构。西域都护是汉代西域官阶最高的官职。“都护”是汉西域地方最高长官,“秩比二千石”,相当于汉地的“郡都尉”。“郡都尉”是郡太守的副职,掌管军事。西域因地位特殊,故设“都护”,实际上与郡级区划相等。其主要职责在于守境安土,协调西域各国间的矛盾和纠纷,制止外来势力的侵扰,维护西域地方的社会秩序,确保丝绸之路的畅通。“都护”统管着大宛以东、乌孙以南的...
(西汉)汉武帝官制改革
汉武帝即位以后,由于不满于丞相专权,致力于官制的改革,逐步建立起以皇帝制度为核心,以中央丞相制度、地方郡县制度为基础的中央集权制度。汉武帝首先推广察举制度,以贤良、文学等名义广泛招揽人才,原统属于郎中令的诸大夫和许多文学名士先后被征召,成为皇帝的高级幕僚,赋以重权,史称“天子宾客”。这些文学之士的作用主要就是与闻朝政,诘难大臣,以侵夺相权为己任。“天子宾客”的出现是汉武帝建立中朝的开始,朝廷...
(西汉)盐铁官营
汉武帝正在准备对匈奴进行一场最大规模的漠北之战,需要增加军费。公元前120年,汉武帝提升理财专家桑弘羊为财政大臣,开始向全国推行盐铁官营等经济政策。因为此时,汉武帝正在筹备一场最大规模的对匈奴战争,可掌管经济的大司农却跑过来报告:“财匮,战士颇不得禄矣”,意思是没钱了,国库亏空的连士兵的粮饷都发不出来了。桑弘羊提出的一条最重要的改革政策就是盐铁官营。汉初时期,一批商人凭借盐铁放任私营的政策,...
(西汉)汉武帝首倡榷酒酤
天汉三年(公元前98年),汉武帝刘彻为了广开财源用于和匈奴作战,根据御史大夫桑弘羊的建议,在实行盐铁专卖政策的同时,实行了榷酒酤,即由政府控制酒的生产和流通,官酿官卖,寓税于价,独享酒利,不许私人酤酒。榷酒酤是封建中央政府干预工商业政策的一部分,但这种酒类专卖制度在西汉只实行了17年。在前81年的盐铁会议上,榷酒酤与盐铁专卖政策受到了贤良文学派的坚决反对,不得不作出让步,改专卖为征收酒税,每...
(西汉)汉律基本定形
汉律在汉武帝时代基本定形,以后无重大改变。汉高祖刘邦于入关之初,与关中父老“约法三章”,这是汉王朝立法的开端。汉在正式立国之后,命令丞相萧何制《九章律》 -- 汉王朝最重要的一部法典。《九章律》参考李悝的《法经》和秦律中适合于当时统治所需要的部分,在《法经》的盗、贼、囚、捕、杂、具六篇之外,增加了有关户籍、赋税管理方面的《户律》,有关军队调集,工程兴建及擅兴徭役等方面的《兴律》,有关畜牧管理...
(西汉)贾谊提出“法钱”概念
西汉初期著名的政治家和文学家贾谊,多次上书陈述政见,反对汉高祖和汉文帝实行的任民铸钱政策,主张由国家统一铸造铜钱,禁止私人钱币。他指出,由于商贾利用铜钱名义价值和铸造成本之间的差别铸币获利,导致币值与物价长期波动,流通界非常混乱,出现了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因此,国家应垄断币材铜和货币铸造权,推行禁铜政策,消除私铸的根源,减少犯罪活动,安定社会经济秩序,并驱使采铜铸币者重返农田,以进一步发展农...
(西汉)汉颁行《太初历》
元封七年(前104)五月颁行了邓平、落下闳等人创制的新历,并改此年为太初元年,这一历法后来被称为《太初历》。这是中国第一部有完整文字记载的历法。太初历建立在当时天文实测的基础上,它采用夏正,以冬至所在月作为十一月,以寅月为正月,以正月为岁首。这与一年的农事起始时间符合,适应人们春夏秋冬四季作为一年的习惯。同时《太初历》以没有中气的月份为闰月,以135 个月为交食周期。《太初历》采用八十一分律...
(西汉)汉立察举制
察举制,是中国古代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它的确立时间是汉武帝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察举制不同于以前先秦时期的世官制和从隋唐时建立的科举制,它的主要特征是由地方长官在辖区内随时考察、选取人才并推荐给上级或中央,经过试用考核再任命官职。夏、商、西周实行“世卿世禄制”。到春秋战国时,统治阶层改革旧有制度,更为了富国强兵,破格任用一些地位低下而才干出众的人。战国时期出现“军功爵制度”,又兴起“养...
(西汉)均输、平准政策推行
均输和平准是汉武帝为加强中央集权而进行的经济改革之一,由西汉时期政治家、汉武帝的顾命大臣桑弘羊提出。均输法就是设立均输官,由均输官到各郡国收购物资,易地出售,辗转交换,最后把中央所需货物运回长安。平准法是在大司农之下设立平准官。用官物在市场上随物价涨落贵卖贱买以营利。桑弘羊以治粟都尉的身分兼任大农令,主持全国的盐铁专营事务。桑弘羊创立平抑物价之法,令相距较远的地方官府以各自的特产作为贡赋,参...
(西汉)古文经立为官学
平帝元始五年(公元5年),王莽下令在太学中设立《毛诗》《逸礼》《古文尚书》《左氏春秋》等四家古文经学博士,古文经学得到官方承认。汉武帝罢黜百家之后,所流行的经籍都是用通行于当时的今体文字--隶书抄写的,故称“今文经”。后来逐渐发现部分用战国时期的篆文书写的儒家经典,称为“古文经”。“古文经”长期由民间私人传授,没有设立学官。今、古文经的差异不仅是在读和写上,而且在文字训诂和内容解释上也不同,...
(西汉)汉武帝作沉命法
天汉二年(公元前 99年),武帝令作“沉命法”以对付那些敢于藏匿起义者的人。汉武帝后期,由于巡视过多,征调频繁,官吏残酷暴虐,农民起义不断爆发,大到数千人,小的也数百人。他们攻打城邑,夺取武库,释放囚犯,杀死官吏,断截交通。汉武帝派光禄大夫范昆等发兵镇压,有的郡被斩杀的起义农民多至万余人,可是起义队伍散亡之后又重新聚集,官府对他们无可奈何。武帝于是令作“沉命法”,意即敢藏匿起义者就没命。法令...
(西汉)汉武帝创立年号
年号是指用于纪年的名号。一般由皇帝创立。汉武帝即位后开始使用年号,中国历史上最初的年号为建元。此后形成制度。历代帝王遇到“天降祥瑞”或内讧外忧等大事、要事,一般都要更改年号。一个皇帝所用年号少则一个,多则十几个。如唐高宗有14个;明清皇帝大多一人一个年号,故后世即以年号作为皇帝的称呼,如永乐皇帝、康熙皇帝等。如先皇在年中去世,继位者仍使用当前年号,新年后改元。如永乐二十二年七月驾崩,八月朱高...
(西汉)刺史监察制度设立
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四月,汉武帝初置刺史。除三辅、三河、弘农7郡外,将全国分为冀、幽、并、兖、徐、青、扬、荆、豫、益、凉及朔方、交趾等 13州(部),每州(部)设刺史一人。刺史每年八月巡视所部郡国,省察治状,断理冤狱,以“六条问事”考查郡县长吏。一条,强宗豪右,田宅逾制,以强凌弱,以众暴寡;二条,二千石背公向私,侵渔百姓;三条,二千石不恤疑狱,肆意杀人;四条,二千石选置不平,苟阿所爱,...
(西汉)汉武帝设中朝
中朝又称内朝,是汉武帝时为加强皇权,选用一些亲信侍从如尚书、常侍等组成宫中的决策班子。相对于“外朝”而言,“大司马、左右前后将军、侍中、常侍、散骑诸吏为中朝。丞相以下至六百石为外朝也”。中、外是相对皇帝居住的宫禁而言,中朝(内朝)官员享有较大的出入宫禁的自由,可以随侍皇帝左右且能在宫中办公,外朝官员则无此特权。西汉前期,丞相全部由功臣宿将出任,他们功勋卓著,位高权重,在朝廷政事的处理中发挥了...
(西汉)郡守使用符节
汉文帝二年(前178)九月,汉朝郡守开始使用符节。符节为符和节的统称,是古代传达命令、调兵遣将、出入关卡时及出使者所持的凭证。多以金属制成,也有的由玉石、竹木制成。汉文帝时为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开始让郡守使用铜虎符、竹使符。符即虎符,是铜虎符的简称,因为以铜制作,另外又形似猛虎,因而得名。符长6寸,原为完整虎形,顺脊背梁部一分为二,右半部留朝廷,左半部与郡国。虎符专供发兵使用,如果朝廷要调...
(西汉)始置刺史
刺史,又称刺使,古代官名。“刺”是检核问事的意思,即监察之职。“史”为“御史”之意。秦制,每郡设御史,任监察之职,称监御史(监郡御史),为刺史前身。西汉初年,汉文帝命丞相派人员出刺各地,不常置。汉武帝继废诸郡监察御史后,又于元封五年(前106年)分全国为十三部(州),各部始置刺史一人。刺史位在郡国之上,这和监御史地位与郡守、郡尉并称的情况不同,且不受丞相的制约,而是直接隶属于中央的御史中丞和...
(西汉)汉乐府建立
元狩三年(前120),汉武帝设置乐府,令司马相如等作诗赋,以宦者李延年为协律都尉,佩二千石印,掌制乐谱、训练乐工、采集民歌。乐府始创于秦,与掌管庙堂音乐的“太乐”并立。汉初沿袭下来,有“乐府令”掌管音乐,汉武帝时(前140~前87),为“定郊祀之礼”,大规模扩建乐府机构,对郊庙礼乐进行了重大改革,乐府的性质发生了变化。汉武帝建立乐府,目的是改革传统的郊庙音乐。汉时的郊祀天帝,基本是沿用秦流传...
(西汉)汉设铁官和作坊
从汉武帝时开始,中央政府在全国设铁官40余处,其分布东起山东、江苏,西到甘肃,东北到辽宁,西南到四川、云南之间。传世的“齐铁官印”、“齐铁官长”、“齐铁官丞”和“临淄铁丞”等封泥,是西汉初期诸侯王自设铁官、经营冶铁业的物证。各地铁官所制的铁器,有时有铭文作为标志。例如,河南郡(今河南省洛阳)所制的有“河一”、“河二”、“河三”字样,南阳郡(今河南省南阳)所制的有“阳一”、“阳二”字样,河东郡...
(西汉)刘歆造《三统历》
西汉末年,刘歆将太初历改造成《三统历》,并用他的相生五德终始说,撰附了《三统历谱》。三统历使用的仍是太初历的数据,其所以用三统命名,是因为从太初历历元时刻起算,经过1539年之后,朔和冬至又回到同一天的夜半,所以1539年为一统;经过3个1539年后,朔和冬至又回到同一个甲子日的夜半,故谓之三统。刘歆认为,每过一统就要改换一个朝代,也就要改一次正朔,易一次服色,从而体现出接受这一统的天命。实...
(东汉)重置州牧
公元188年(东汉中平五年),东汉王朝为了加强对州郡的控制和防范农民军,将一些重要地区的州刺史改为州牧,结果“州任之重,自此而始。”地方割据状态开始显露出来。汉武帝时将全国分为十二个州和一个特别直辖区,每个州设立“刺史”一人,特别直辖区是司隶,叫“司隶校尉”。“刺史”一级的官职,是中央派驻地方的监察官,受中央“御史中丞”管辖,年薪六百石。而“州”以下的行政划分,有“郡”,“郡”下面有“县”,...
(东汉)始置秘书监
秘书监是中国古代官制,用于掌管皇家经籍图书,是秘书省的长官。东汉延熹二年(159年)始置秘书监,掌管皇家经籍图书,属太常寺,不久废置。魏文帝又置,属少府。南北朝以后有秘书省,为秘书省首长。唐代近三百年间,秘书省屡易其名。龙朔二年(662年)至咸亨元年一度改称兰台,秘书监改称兰台太史。咸亨中(670年),复为秘书监。天授初(685年)至神龙元年改为麟台,秘书监改麟台监。神龙年间(712年)复改...
(东汉)废州牧改置刺史
建武十八年(公元42年),光武帝刘秀下令废除州牧,改置刺史。州牧原是西汉地方行政——州的最高长官,而刺史是汉武帝时为加强中央对地方百官及豪强的督察与控制的监察官。东汉时,朝廷进一步扩大刺史的职权范围。全国分十三州,每州设刺史一人,俸禄六百石。刺史有直接控制地方选举劾奏之权,对于不能胜任职位的郡守县令,刺史可以直接罢免。刺史的声望权力因之提高。东汉皇帝有时还依靠刺史处理地方政务,甚至把郡县长吏...
(东汉)曹操屯田
建安元年(公元196年),曹操采纳枣祇、韩浩的建议,于群雄内第一个推行屯田制,在许下大规模屯田。曹操在参与镇压起义军的过程中,俘虏了大批黄巾军民并拥有大量土地和耕牛,具备大规模屯田所需的条件。许下屯田的当年,得谷百万斛,获得巨大成功,于是曹操下令在各州郡置田官,随处屯田积谷,屯田制迅速推广到中原各地,每年收获谷物千万斛,解决了军粮问题。民屯是曹操屯田的主要形式,由设在中央的大司农及地方上的典...
(三国)九品中正制建立
公元220年,魏文帝曹丕为了使官僚制度真正成为封建国家进行有效治理和政治统治的支柱,开始对直接关系到王朝兴亡,文明盛衰的选官制度实施整顿,采纳了吏部尚书陈群提出的方案,建立了九品官人法,也就是九品中正制,成为替代汉代乡举里选的一套新的选官制度。两汉时期,朝廷根据乡党评议实行征辟,察举选拔官吏,由于豪宗大族、宦门世家逐渐发展,礼教门风、士庶等级在社会上的影响越来越大,东汉末年乡里清议和选举完全...
(三国)东吴行世袭领兵制
孙权统治东吴期间(200~252年),为换取世家大族的支持,逐渐形成了“世袭领兵制”,又称“世兵世将制”。孙权允许将领拥有私兵,并且还不断将士兵赐给将领。诸将都世袭,父兄死后由子弟接任。在吴国领兵多少成为地位的象征,授兵成为一种赏赐。士兵奉将领为主人,将领视士兵为私属,士兵有很强的人身依附关系。最初士兵用来作战,后来逐渐演变成战时作战,平时为将领从事生产的私人半生产奴隶。搜剿山越所得的士兵经...
(三国)《蜀科》
《蜀科》是三国时期蜀汉的法律。蜀汉在刘备定都成都以后,就着手制定典律。根据《三国志·蜀书·伊籍传》记载,诸葛亮、法正、伊籍、刘巴和李严等人“共造蜀科”以推行诸葛亮“以法治蜀”的主张,但其内容已不可考。《三国志·蜀书·诸葛亮传》记载,蜀国用刑严峻。乱世重宽容,弛世用重典。《三国志》中批评刘焉、刘璋父子治蜀,“德政不举,威刑不肃”,〈法正传〉更清楚指出,刘璋治理蜀地,士大夫多挟其财势,欺凌小民,...
(三国)魏废民屯
魏咸熙元年(264年),魏国废除民屯制度。民屯制度是曹操在汉建安元年(196年),为鼓励农业生产在曹魏统治区广泛推行的一种屯粮制度。民屯制度对当时中原农业生产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但是到曹魏后期,随着屯田租率越来越高,屯田民不堪负担,民屯制度逐渐严重地阻碍了农业生产。另外,由于屯田民受到严格军事化管理,身份很是低微,朝廷甚至把他们赏给官僚贵族。这样,土地逐渐被贵族、官僚私占,从而严重地破坏了...
(西晋)都督泛滥成灾
“都督”是官名,指军事长官或领兵将帅。地方最高长官亦称都督。汉末三国始设都督或大都督,为领兵官。魏文帝(曹丕)时始置都督,主持诸州军事,大都督为最高军事统帅。有的兼任驻在州刺史,总管军、民、政。到东晋、南朝时,大州刺史多兼都督,权力甚重。至北周及隋,改为总管,逐成为正式地方官名。西晋时都督泛滥成灾,主要是因为晋武帝司马炎错误地认为曹魏之所以被他所取代,就是因为曹氏没有强大的宗室势力,兵权落入...
(西晋)司马炎诏令以官奴婢代兵屯田
咸宁元年(275)十二月,在兵屯每况愈下的情况下,晋武帝诏令以官奴婢代田兵种稻。晋泰始年间,大部分民屯都已经取消,但一直实行下来的兵屯却仍然保持下来,实行兵屯,一方面可以减轻国家对军队的负担,同时也可让军队在和平时期不丧失应有的活力和朝气。西晋政府规定屯田兵用官牛者,收获物按8:2分成,政府占八,士兵占二;用私人牛者,收获物按7:3 分成,即政府占七,士兵占三,这样的比例比曹魏...
(西晋)《张杜律》形成
《晋律》颁布后,明法椽张斐和河南尹杜预各为之作注。张著《律解》20 卷、杜著《律本》21 卷,他们的注释不但审慎、详细,而且兼采汉、魏以来世代律家之长,因此作为《晋律》的辅助内容与正律发挥同样的作用,并受到西晋政府的重视。后经晋武帝批准并“诏班天下”,使之与《晋律》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为此,后人常把《晋律》和张、杜的律注视为一体,统称“张杜律”。“张杜律”不同于汉、魏律之处除了以注释辅助正文...
(西晋)晋颁行户调式
晋灭吴后统一中国。约晋太康元年(280年),晋颁布国家的基本经济、财政制度--户调式。户调式包括占田制,课田制、户调式、限田制以及荫亲荫客制等,对于促进社会稳定,保持经济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所谓“占田”,就是国家准许农民有权占有法令上所规定的田亩。晋朝规定:男女年十六以上至六十为正丁,十五以下至十三、六十一以上至六十五为次丁,十二以下及六十五以上为老小,正丁男子占田七十亩,女子三十亩。所谓“...
(西晋)《泰始律》颁行
《泰始律》又称晋律。西晋法律。三国魏末,司马昭为晋王时,命贾充、杜预、荀勖、裴秀等十四人删改《魏律》,去其苛秽,存其清约,就汉律九章新增十一篇。晋泰始三年(公元267年)修成《晋律》20篇,620条,27657字。《泰始律》是中国封建社会中第一部儒家化的法典,其主要特点是“峻礼教之防,准五服以制罪”。魏元帝曹奂咸熙元年(公元264年),晋王司马昭“患前代律令本注烦杂,陈群、刘邵虽经改革,而科...
(东晋)东晋实行土断政策
东晋咸康七年(341年)四月,晋成帝下令实行土断。西晋末年,中原战乱,司马睿在江南建立东晋政权,北方王公士庶纷纷南下侨寓江左。其侨置郡县境界无定,并享有优惠的租税徭役政策,北来侨民渐获安定,生产亦得到发展。但侨人居处分散,版籍混乱,难以管理,且士族广占田园,严重影响了晋廷财政收入。为此,晋成帝下诏实行“土断”之制,命令废除侨置郡县,王公以下至平民百姓均以土著为断,将其户口编入所在郡县,注入白...
(东晋)立太学行岁举
建武元年(317年)十一月,东晋初年设立太学。东晋初立,权臣王导即请兴学,丞相军谘祭酒戴邈亦有此议。本月,立太学,置博士9人,分掌“易”、“尚书”、“诗”、“礼”、“春秋”五经,其中威望卓著者1人为祭酒。司马睿(元帝)末年,增“仪礼”“春秋公羊”博士各1人,共11人。太兴二年(319年)六月,又增博士5人,合为16人,不复分掌五经,统称太学博士。太元九年(384)四月,增置太学生百人,以车胤...
(东晋)东晋与北方诸国各立史官
大兴元年(318年)十一月,晋帝从王导之议,设立史官。司马睿(晋元帝)南渡之初,军咨祭酒祖纳进言于睿:“自古小国犹有史官,何况大府,安可不置。”以王隐谙熟五经群籍,雅有史才,荐于睿。时因军国多事,未用其议。此为东晋始倡史官。未久,王导复议此事。遂于本月设立史官。刘汉嘉平初(311年),公师彧以太中大夫领左国史,撰其国君臣纪传。前凉张骏时,刘庆迁儒林郎中常侍,在东苑撰成“起国书”。南凉主乌孤,...
(东晋)东晋建北府兵
东晋孝武帝太元二年(377年)十月,东晋朝廷担心前秦强盛,遂命谢玄负责筹组新军。此支新军在历史上号称“北府兵”。东晋大司马桓温认为集中在南徐州、南兖州一带的北来侨民不仅人多而且勇武,在“土断”之后,就想把他们编组成一新军,但计划尚未实施,桓温便病故。桓温死后,谢安掌握大权,为充实长江下游的军事力量,拱卫首都建康和扼制上游桓氏势力东山再起,抵御前秦南下等,谢安也打算成立新军。孝武帝太元二年(3...
(十六国)前秦禁老庄图谶
前秦建元十一年(375年)十月,苻坚诏令天下尊崇儒学,禁止老庄图谶之学,有违反者处死。前秦建元时期,秦主苻坚大力整肃政制,并十分推崇儒学。建元之初,苻坚就诏令全国广修学宫,征召郡国学生熟读一经以上者入宫学习,公卿以下子孙也一并入宫受业,并亲临太学检查诸生经义研习情况,与博士研讨儒学。建元八年(372年)三月,苻坚又下诏,命令关东各郡县对能熟读一经、有一技之长者以礼相待,并将他们送往长安。同时...
(十六国)前燕罢断荫户
前燕建熙八年(368年)九月,燕主慕容下令禁断荫户。北方诸胡族中,鲜卑慕容氏汉化程度较深。其所建前燕没有采取胡汉分治政策,民族隔阂较少。前燕建国后,都城由蓟迁至邺城,其统治中心亦随之南移中原。各地土著编民不堪前燕重赋苛役之苦,竞相投附鲜卑王公贵人和汉族世家大族,以求得荫庇。鲜卑王公贵人亦仿效中原的荫户制,各自庇荫大量荫户,超过国家直接控制的民户,严重地影响了国家收入,以致朝廷财政危机严重。而...
(十六国)北魏分土定居
北魏登国九年(394年),拓跋珪开始施行“分土定居”,离散各部落,不让他们随意迁徙,官吏和部落属民,都编入户口,各个氏族,按照部落的形式定居。这是拓跋珪让鲜卑各部落结束游牧生活方式,开始从事农业生产的重要措施,这一措施加速了鲜卑族与汉族和其他民族间的融合,使氏族组织逐渐转化为地域组织,也标志着魏的军事奴隶制度开始向封建化转变。
(南北朝)官制向三省六部制过渡
中国封建社会的政治体制从秦汉时的三公九卿到魏晋南北朝的三省六部制的发展和演变,使职能和分工趋向合理,皇权不断加强。秦汉设三公九卿执掌政务,统管百事。秦有御史大夫和太尉、丞相辅佐皇帝,汉武帝时并称三公。汉武帝为削弱丞相权力,设大司马,位居丞相之上,汉成帝绥和元年(公元前8年)将御史大夫改为大司空,又把大司马、大司空的俸禄提高到与丞相相等,从而确立鼎足而立的三公制。哀帝元寿二年(公元前1年)又改...
(南北朝)北魏推行均田制
北魏王朝建立以前,北方地区经历了长达130余年的战乱,大量的肥田沃上成为无主荒地,因此每一新的王朝手中总握有大量的国有土地,使均田令的出台有了物质基础。北魏太和九年(485年)十月,北魏行均田制。北魏王朝建立后,国有土地的经营除军屯外,还以部落为单位并从新占地上迁劳力到京城附近开荒,使用计口授田的方法,发展农业生产,增加国家粮食收入。这就是均田令出台的实践基础。北魏王朝建立后,政权较稳定,有...
(南北朝)冯太后更定新律
北魏孝文帝时期,其祖母冯太后临朝执政,其间进行了一系列制度改革。制定新律:太和五年(481年)十月,魏中书令高闾等更定新律,共832章,门房之诛16章,大辟235章,杂刑377章。以古制祭七庙:依先朝旧例,七庙之祭,多不亲谒。太和六年(482年)十一月,孝文帝思亲祀事,命有司按照古王礼之常典,配备牲牢、器服和音乐,从此以古制祭祠七庙。置班禄法 :魏初,百官无禄,以虏掠及贪污为生,滋生许多弊端...
(南北朝)北魏废”子贵母死“制度
鲜卑族的北魏皇室有一惯例:太子册立,其生母便要被立即处死。目的是防止太后专权,致使皇权旁落。当时嫔妃都不愿生太子。这种情况到北魏第七位皇帝元恪的贵嫔,即第八位皇帝诩的生母胡太后时才发生了变化。胡氏为司徒胡国珍之女,后被北魏皇帝元恪收入宫中。她怀孕后,好心的人劝她悄悄堕胎,她慨然道:我纵是一死,也要为皇家生一嗣子。十月临盆,她果然生一皇子。皇帝喜出望外,将此子赐名为诩,北魏延昌元年(512年)...
(南北朝)宋行沙门致敬人主制
大明六年(462年)九月一日,宋孝武帝颁行沙门致敬人主制度。南北朝时期,佛教大盛,然而,沙门见到君主,按佛规不行跪拜之礼,这一点为君主所厌恶。早在东晋咸康(335~342年)年间,庾冰、何充辅政,庾冰代成帝下诏,令沙门跪拜人主,而何充善佛,坚持不允。元兴(402~404)年间,桓玄当政,又令沙门跪拜人主,遭到名僧慧远的强烈反对,也没实行。按佛规,跪拜之礼只与佛祖、菩萨、圆党、声闻、僧师等。宋...
(南北朝)北魏禁贵族与百姓通婚
北魏统治阶级由于是来自北方落后的鲜卑贵族,尽管孝文帝拓跋宏进行了一系列的汉化改革运动,但是国内封建主与农民及奴隶的对立依然普遍存在,社会等级制度仍然相当严重。自北魏建立后,长期以来,贵族之门多行为不法,或贪脏枉法,或贪财受贿,或作恶乡里,与民为害;或私好交结,无所选择。魏平和四年(463)魏帝有感于社会混杂、贵贱不分,乃下诏严禁皇亲贵族与百姓通婚。诏书说:“当今皇族、师傅、王公侯伯及士民之家...
(南北朝)南朝梁修《五礼》
南朝齐时国内有位音乐大师伏曼容,请求皇帝支持他制成一套礼乐,仿先贤至圣礼乐治国。齐武帝于是下诏命十个人来修吉、凶、军、宾、嘉五礼。齐末时战乱频仍,所修之稿大多都在战火中散失了。梁武帝即位后,沈约又奏请皇上为五礼各置一个原先的制礼乐学者,让他们每人自己再举荐一个很有古学功底的人帮助撰写抄录,如果有什么疑问就奏请皇上降旨断决。修编工作开始后,由各位学者分别负责五礼一部,何佟之总负责。十位肩负国家...
(南北朝)北魏设酒禁
自汉昭帝召开盐铁会议后,罢榷酤官,废置酒专卖,对酒主要实行征税制。汉末曹操、十六国赵国石勒和南朝宋文帝为保证军队和人民的食粮问题,曾下令禁止酿酒。魏文成帝拓跋浚当政时期,北魏发生了多起民众酒后斗殴或议论朝廷政策得失的事件。文成帝为了维护封建政策的权威性,消弥社会动乱,遂于458年元月1日实行酒禁政策,规定凡是酿造者、卖者、饮者一律斩首。吉凶之会,听任开酒禁,但有一定的期限,过期仍需禁酒。
(南北朝)北齐修律
北齐的高氏兄弟在东魏职掌国政时,主持了《麟趾格》的修撰。550年,北齐文宣帝高洋称帝后,以《麟趾格》为“未精”,始命群臣议造齐律,直到武成帝河清三年(564年)完成,史称《北齐律》。其编撰的实际主持者是出身于渤海著名律学世家封氏家族的封述,参议的还有封隆之、崔暹、李洋、魏收等数十人。《北齐律》篇目共十二篇,即名例、禁卫、婚户、擅兴、违制、诈伪、斗讼、贼盗、捕断、毁损、厩牧、杂律。共计九百四十...
(南北朝)宇文泰创六官制
西魏恭帝三年(556年),大丞相字文泰接受苏绰、卢辩建议,开始仿照《周礼》官制,实行复古色彩的六官制度。六官,指天官、地官、春官、夏官、秋官、冬官六府机构。天官府,设大冢宰卿一人为长,小冢宰上大夫二人为副。北周初,五府总于天官,大冢宰成为百官之长,相当于宰相之职。后,武帝亲掌军政大权,大冢宰无权统辖五府,成为宫廷事务总管;地官府设大司徒卿一人为长,小司徒上大夫二人为副负责土地、户籍、赋税等事...
(南北朝)周造大律
西魏宇文泰辅政时,命尚书苏绰将《中兴永式》36条修订成五卷,向天下颁布;又任命赵肃为廷尉卿,撰定法律。赵肃积思累年,未曾完成使命就死去。后来北周命司宪大夫拓跋迪继任赵肃的职位,完成他未竟的使命。到保定三年(563年)三月终于大功告成。北周政府将拟就的法律定名为《大律》,共有25篇(一说15篇),明定刑罚条文,将五刑分为25等。《大律》25篇依次是:1)为刑名;2)为法例,3)为祀享,4)为朝...
(南北朝)北周改行十二丁兵制
北周保定元年(561年)三月,政府着手改革服役制度,将北周初年定的八丁兵制改为十二丁兵制。即把境内丁男,按12个月分派,每人每年服力役一个月,依月轮换,周而复始。根据北周的定制,凡满18岁至59岁的男丁都必须服力役,只是服役时间的长短时有变化而已。考虑到农业生产需要劳动,而且役民太重必然会引起民众不满,早在西魏恭帝三年(556年)已规定,丰年役民不得超过一个月,中等年景不过二旬,而歉年则一句...
(南北朝)三等九品输租制
三等九品输租制,北魏交纳租调法之一。献文帝拓跋弘“因民贫富,为租输三等九品之制。千里内纳粟,千里外纳米;上三品户入京师,中三品入他州要仓,下三品入本州”。上、中、下为三等,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为九品,因称三等九品制。据九品贫富,租调负担亦有差别,称“九品混通”或“九品相通”。皇兴三年(469年)二月九日,魏以慕容白曜为都督青、齐、东徐三州诸军事、征南大将军、开...
(南北朝)僧祇户佛图户
北魏自迁都以来,佛教兴盛,寺庙林立,侵夺民居,广占民田,寺院之中,也拥有大量的劳动力。北魏皇兴三年(469年)五月,北魏在战败南方的刘宋后,把青、齐一带的人大量迁往平城。部分“民望”则安置到平齐郡,其余均没为“生口”,分赐百官,称为“平齐户”。沙门统昙曜代表寺院势力,也想从中获取好处,便奏请将“平齐户”和凉州所徙军户拨归僧曹(管理寺院的机构),作为“僧祇户”,每户每年向僧曹交纳谷六十斛,作为...
(南北朝)魏成文帝解佛禁
魏太武帝即位之初,支持嵩山道士寇谦之革新天师道,并在平城立天师道场,亲受符箓,表示受天命有权做中国皇帝。公元446年,儒士崔浩利用天师道来反佛教,支持魏太武帝大杀境内僧人,以示北魏政权亲汉不亲胡。魏太武帝晚年对佛教禁令已有所放松,民间往往私下信奉。魏文成帝登位之后,许多大臣多次请求解除佛禁,恢复佛教,使人民的希望有所寄托,以巩固北魏政权。公元452年12月11日,魏文成帝下诏各州郡县众居之所...
1
2
3
4
共4页
到第
页
确定
Mail/邮箱:sharehistory@163.com
手机版
轻松看
本网站部分内容摘录于互联网及有关文献书籍,部分图片来自影视视频,仅供学习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