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晋咸康七年(341年)四月,晋成帝下令实行土断。
西晋末年,中原战乱,司马睿在江南建立东晋政权,北方王公士庶纷纷南下侨寓江左。其侨置郡县境界无定,并享有优惠的租税徭役政策,北来侨民渐获安定,生产亦得到发展。但侨人居处分散,版籍混乱,难以管理,且士族广占田园,严重影响了晋廷财政收入。为此,晋成帝下诏实行“土断”之制,命令废除侨置郡县,王公以下至平民百姓均以土著为断,将其户口编入所在郡县,注入白籍,以示与土著黄籍区别,加强了对侨人的户籍控制。实际上,东晋于咸和年间已实行“土断”之策,但其详情史籍失载。咸康年间的“土断”是第二次“土断”。
实行“土断”设立“白籍”之后,官府根据户籍收赋税,征兵役,致使侨人负担加重,破产者甚多。为逃避赋役,有的侨人隐匿不报户籍,有的则向世家大族寻求庇护。鉴于此,桓温在兴宁二年(364年)三月一日下令,搜查世族庇护的侨人。史称“庚戌土断”,也就是东晋第三次“土断”。此次土断主要指向世家大族。此后史称“财阜国丰”,显示了“庚戌土断”的卓越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