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商乐》是魏晋南北朝时期十分流行的表演性俗乐舞的总称,又名《清乐》。其名称来自曹丕在魏国专门设立的管理音乐的机构“清商署”。
曹魏时期,曹氏父子都喜爱并擅长音乐舞蹈。曹操于建安十五年(210)在邺都修筑了“铜雀台”,招请一批优秀的歌舞艺伎住在台上,随时为他表演歌舞。后来曹丕即位后,设立“清商署”,以及“清商令”、“清商丞”等官职,专门负责从民间采集歌舞,再作一定的艺术加工,为统治阶级提供欣赏娱乐的表演性乐舞。初期的清商乐舞就是这样产生的。
清商乐在两晋南北朝都得以承袭。晋武帝司马炎保存了曹魏时期的“清商署”;平吴之后,又将吴五千歌舞艺伎全部收纳,于是南北地区流行的乐舞都归入“清商”。东晋南迁时,中原传统乐舞也被带到了南方,清商乐中又纳入了当地的民间乐舞“江南吴歌”和“荆楚西声”。这样清商乐的内容就得到丰富和充实。500年北魏平定寿春时,也得到了江左流传的“中原旧曲”以及“吴歌西声”等南方民间乐舞。因此《清商乐》在南朝、北朝都广为传播,成了保存着自秦汉,以至于魏、晋、宋、齐、梁、陈、北魏等各代民间乐歌和舞蹈节目的俗乐舞的总称。在这些被称为“清商乐”的乐舞中,既有被作为“前代正声”进入庙堂,用于祭礼仪式的雅乐,又有经过魏晋南北朝时期历代宫廷艺人改编的民间俗舞。
所谓“前代正声”的雅乐舞,主要是指流传下来的古代歌舞。如《鞞舞》原是古代“鼓舞”的一种,汉代已用于宴乐。魏曹植、晋傅玄等都根据古辞格式写过鞞舞歌。到了晋朝,《鞞舞》更受到朝廷的重视,表演人数一增再增,达到《周礼》所定天子用乐规格。此舞成为乐府的精彩节目,祭祀天地祖先时常用,被视为宫廷珍宝。又如《巴渝舞》原是汉代名舞,产生于西南少数民族“板楯蛮夷”(或称赞人),粗犷豪放。曹魏时重写了歌词,歌颂魏的功德,用于太祖庙堂;晋代改称《宣武舞》,也用作祭祀中的武舞;晋代后期,经改编后归入《清商乐》。《公莫舞》本是汉代就有的,《巾舞》以挥洒长巾为其表演特色,后来从难以破解的《巾舞》古歌辞首句“吾不见公莫时”中,取“公莫”二字作为舞名。因附会项伯以袖护汉王的故事,说舞蹈中的用巾动作,象项伯用袖护汉王,给此舞涂上了一层眩目的传奇色彩,因此得以长久流传。
正因为“清商乐舞”是由魏晋南北朝官方机构收集改编的各种中原和江南乐舞的精粹,后来被隋文帝称之为“华夏正声”,并经考订增删归入隋的《七部乐》、《九部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