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朝)谢赫著《画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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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南朝梁武帝之时,谢赫著成《画品》一书。谢赫,生卒年不详。南朝齐、梁人、生平事迹不可考。擅长绘画,尤善人物肖象。具有很强的默画能力,只需看一眼便能操笔作画。所绘当时贵族仕女,不囿于成规,具有一定的创新精神。但由于谢赫著作了《画品》,他更以绘画理论家而享誉后世。

《画品》开宗明义阐明该书的宗旨在品评画家艺术之高下,又提出绘画的社会功能为使人为善、促人上进及记载历史事物。特别提出“画有六法”,即气韵生动、骨法用笔、应物象形、随类赋彩、经营位置及传移模写(亦作传模移写)。并用此六法作为衡量画家艺术水平的标准,对上至三国下迄当时的古今画家 27人的艺术优劣高下进行品评,按其优劣分别纳入六品。

谢赫的六法标准与所评的六品之间存在着内在联系,并彼此互相对应。第一品为最高评价,那些达到“六法尽该”、“六法尽善”的画家(如陆探微、卫协等)列入此品。但他把特别以气韵生动见长的画家(如张墨、荀勖)亦列于第一品;第六品评价最低,那些在六法中显示不出任何特长的画家(如宗炳)列入此品;对大多数画家在六法中虽未取得全面成就但却各有所长的,则分别定品,把以骨法用笔见长的画家(如陆绥等)列入第二品;把长于

经营位置的画家(如毛惠远、吴暕等)归入第三品;把以传移模写见长者(如刘绍祖)列于第五品。

谢赫根据自己亲见的作品,列名品评三国至齐梁间的27位画家,对他们的题材、技法、师承关系、艺术风格等加以评论,大体是实事求是的,但对其中部分画家的品评有失偏颇,如将顾恺之列入第三品,把宗炳列入第六品,引起后世画品家的非议。继《画品》之后,历代画品著述不断,如梁、隋姚最《续画品》、唐代彦琮《后画录》等,都程度不同地受到此书的启发。谢赫首倡的六法论,也为历代画品家所沿用,并逐渐推广,应用到山水、花鸟等画科,成为绘画的总法则和代名词。但后世对六法的内容和排列次序有所改变,尤其对“气韵生动”,所论每多玄虚,有失谢赫本旨。

《画品》是中国现存最早的一部完整地评论画家艺术的绘画理论著作。书中所倡六法,全面地概括了绘画批评的艺术标准,完整地确立了绘画创作的艺术规范,是绘画美学思想的优秀遗产,对后世影响深远。《画品》也为中国古代绘画史保存了大量宝贵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