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秦行颛顼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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颛顼历,秦朝历法,是中国古六历之一。古六历通常是指黄帝历、颛顼历、夏历、殷历、周历、鲁历。相传“颛顼历”在周朝末期已经制定,秦始皇统一六国后颁行全国,以十月一日为元朔。颛顼历据说是一种古四分历,以365 1/4日为回归年长度,29 499/950日为朔望月长度,十九年七闰。颛顼历自秦始皇二十六年至汉武帝太初元年共行117年,也是全国统一的首部历法。

《颛顼历》有两大特点:一是其时秦政权尚僻处于雍州,不与诸侯各国交往。诸侯自大,也以夷翟之邦视秦国,所以它实行的历法,直到秦统一天下后才推行全国。但又汉行秦历,才使《颛顼历》一跃而奉为历法“正统”。二其时古四分历理论已非常成熟,所谓《颛顼历》,只不过是月建有差,历策却仍是某个不见经传的“畴人”(古代精通天文历算的学者)用古四分历方法拟订的。《颛顼历》不过是“古四分历”或迳是《殷历》的一支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