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文是唐代通俗文学形式之一,简称“变”。它是在佛教僧侣宣扬佛理的所谓“唱导”的影响下,继承汉魏六朝乐府诗、志怪小说、杂赋等文学传统的逐渐形成的一种文体。其特点是有说有唱,韵白结合、通俗易懂、接近口语。题材则以佛经故事为多,也有一部分选自历史故事和民间传说。这种文学样式,是在敦煌藏经洞发现大批手抄写本变文后,才逐渐为人们所认识和重视的。
和南北朝“唱导”一样,唐代早期的变文是以讲经形式和民间说唱形式相结合来演绎佛经神变故事的。它首先出现于佛门,是把佛教经典艺术化、形象化的产物。僧人在讲解深奥的佛理经义时,逐渐加述了一些历史故事和现实内容,以使其通俗化。即以佛经为本,以“变”助讲经,也就是把经义演变成文,即变文。后来还出现了专门讲唱故事的俗讲僧。中晚唐时期,长安城内许多寺庙经常进行俗讲,场面极之隆重盛大,听众人头涌涌。这种俗讲变文在流传过程中逐渐脱离原来的轨道,非宗教的现实内容日益增多,终于走出佛门,进入民间,于是出现了以专唱变文为职业的民间艺人。这些人进而创作出许多以历史故事、民间传说和现实生活为题材的变文,而讲唱场地也逐渐多起来,不仅可与各种杂戏一起在“戏场”演出,而且还出现了专门讲唱变文的“变场”。
在讲唱变文时还配有插图。图画、音乐和讲唱相互配合,使变文成为一种向综合性艺术过渡的、具有较强感染力、为群众所喜爱的文学表现形式。它除了叙事曲折、描写生动、想象丰富、语言通俗外,体制上韵文与散文相结合是其重要特点。
其韵句一般用七言诗,间杂三言、五言、六言句式。散文多为浅近的文言和骈语,也有使用口语白话的。它或者以散文讲述故事,而以韵文重复吟唱;或以散文串起情节,而用韵文铺写情状,相互补充。
敦煌变文包括讲唱佛经故事的《维摩诘经变文》、《大月乾冥间救母变文》、《降魔变文》等和讲唱世俗故事的《伍子胥变文》、《汉将王陵变文》、《舜子至孝变文》、《王昭君变文》、《孟姜女变文》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