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史》是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共八十卷,含本纪十卷,列传七十卷,上起宋武帝刘裕永初元年(420年),下迄陈后主陈叔宝祯明三年(589年)。《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
《南史》起于公元420年,终于公元589年,记述了南朝宋、齐、梁、陈四个朝代共一百七十年的历史。实际上是宋、齐、梁、陈四书的删并本,作者突出门阀士族的地位,常将《列传》中不同朝代的—姓一族人物集为一编,如—家数世历仕各朝的,—概列入家传,以致顾此失彼,犹如世家大族的家谱。该书删繁就简,虽有失当之处,但文字简洁易读,并增入四书以外的材料。
人生何事须聚畜,一身之外亦复何须。——《南史·列传·卷三十三》
物各为主,无所责也。——《南史·列传·卷十六》
举大事必有所资——《南史·列传·卷五十三》
大丈夫当横尸战场,奈何狼藉都市。——《南史·列传·卷十九》
至道深微,惟人是弘,天命无常,惟德是与。——《南史·本纪·卷四》
兵可千日而不用,不可一日而不备。——《南史·列传·卷六十一》
成败相因,理不常泰——《南史·本纪·卷一》
人伤则离散,农伤则国贫。——《南史·列传·卷三十九》
理贵有中,不必过厚——《南史·列传·卷十八》
王者不言有无,诸侯不说多少,食禄之 家,不与百姓争利。——《南史·列传·卷三十三》
奢侈者鲜有不败——《南史·列传·卷四十五》
归师勿遏,古人畏之,死地兵不可轻 也。——《南史·列传·卷二十五》
非臣不乱,非臣不平。——《南史·列传·卷十八》
前哲以善人为宝,不以珠玉为宝——《南史·列传·卷十三》
文岂有常体,但以有体爲常——《南史·列传·卷三十二》
形存则神存,形谢则神灭。——《南史·列传·卷五十七》
据洪图而轻天下,吝寸阴而贱尺璧。——《南史·列传·卷二十六》
忠烈断金,精贯白日,荷戈俟奋,志在毕命。——《南史·本纪·卷一》
圣人顺于人情而爲之 度。——《南史·列传·卷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