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秩,字祚卿,徐州彭城(今江苏徐州市)人。唐朝时期大臣,史学家刘知几第四子。
唐初商品交换不发达,铸钱数量很少,更多的是用绢帛作为交换手段。开元天宝时(713~755),随着商业的高度发展,钱币供应不足,便开始大量铸钱,而且竟允许私铸。开铸钱炉近百处,一年铸钱32万多贯,以后继续有增加。中唐以后,钱重物轻成为十分突出的社会现象,引起许多思想家们的争议探讨。
开元二十二年(734年)刘秩为反对张九龄开放私铸政策上奏《货泉议》,表明他的货币思想。
他认为货币的作用在于“平轻重而权本末”,它的流通使用关系到国家的盛衰,因此需要政府的统一管理,严禁民间私铸。他指出自己反对开放私铸的理由如下:货币是“人主之权”,政府应严格控制把关,不能轻易放弃;货币是用以调节物价的,“物贱则伤农,钱轻则伤贾”,因此在货币流通铸造发行方面,政府应起到总体调控的作用,开放私铸必将导致混乱;私铸必然产生恶钱,若再禁恶钱就必然会把百姓置于法网,引起民怨;铸私钱利润惊人,会造成农民弃耕铸钱,从而减少生产,恶化社会经济状况;私铸者大量聚敛财富,会使贫富不均现象更加严重,给国家造成隐患。他提出的解决方案是严禁铜器的使用,这样既能断绝私铸原料,又能集中于官府以增加钱币数量,有利于工商业的发展。刘秩还将货币购买力同人口数量和货币数量联系起来考察,认为造成钱重物轻现象的原因在于铸钱不增加而人口日益增加,这是中国古代货币理论方面的新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