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唐玄宗免安禄山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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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元二十四年(736年)四月,安禄山奉旨讨伐奚、契丹叛唐部落,兵败当斩,唐玄宗惜才免其死罪。

安禄山(703~757),营州柳城(今辽宁朝阳南)胡人。本姓康,随母嫁突厥人安延偃,因而改姓安,更名禄山,他骁勇善战,且诡计多端,善揣摸人意,被幽州节度使张守珪收为养子,因战功升为左骁卫将军。

开元二十四年(736)三月,张守珪派安禄山讨伐叛唐部落。由于恃勇轻进,安禄山大败而归。四月,张守珪奏请玄宗斩安禄山。安禄山临刑时大呼:奚、契丹尚未降服,为何斩我安禄山。张守珪也爱惜他骁勇善战,于是将其送往京城,请朝廷裁决。李隆基觉得安禄山是个人才,于是赦免其死罪,削去官职,以白衣充将领。张九龄据理力争,认为安禄山不顾军律,丧失所统军队,按照国家刑律不可不诛,而且看其貌有反相,不杀必为后患。玄宗不听,反劝张九龄莫以此枉害忠良。

安禄山被赦免之后,以巧善事人,锐意钻营,凡有朝廷官员前往平卢,他都用重礼贿赂,受贿官吏在李隆基面前每每称誉安禄山,以致使李隆基误以为安禄山是贤良之臣。开元二十九年(741),御史中臣张利贞任河北采访使,到达平卢后,安禄山用重礼厚贿上上下下的官员。张利贞回朝之后,在玄宗面前极力称赞安禄山的才干。八月,李隆基任命安禄山为营州都督,充平卢军使、两蕃、渤海及黑水4府经略使。从此以后,安禄山的势力便越来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