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李翱提出复性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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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翱(772~841年),唐朝陇西(今甘肃武威)人,字习之,唐代哲学家。他担任过国子博士、刺史、侍郎、山南东道节度使。著作有《李文公集》、《论语笔解》(与韩愈合著)。其哲学代表作是《复性书》。

李翱受佛学影响较深,他在《复性书》中,一方面阐述和发挥了儒家经典《中庸》的性命学说,继承儒家思孟学派的唯心主义传统;另一方面,又注入佛教的心性思想,形成一套唯心主义理论体系,即复性学说,在理论上呈现出儒、佛思想合流的趋势。

在人性论方面,李翱主张“性善情恶”论。他认为每个人都具备做“圣人”的基础,人的本性都是先天就符合道德标准的,“百姓之性与圣人之性弗差”。“性”是纯粹至善的;而“情”却是害性的。之所以凡圣有别,就在于百姓为七情所惑,而圣人却能保持先天的本性。在“性”与“情”的关系上,他认为人的“性”是基本的,“情”是由“性”派生的,从属于性的。他以水和火喻“性”,以泥沙和烟喻“情”;水流浑浊是因为掺杂了泥沙,火光暗淡是因为烟雾郁结。泥沙沉淀,烟雾消散,则会水清火明。凡人要去情复性,才能成为圣人。李翱的这种观点,明显地与佛教“心性本觉,妄念所蔽”之类的命题有相通之处。

李翱还提出了“复性”的途径。他认为首先要“无虑无思”,也就是要彻底排除外物的干扰,摒弃一切视听见闻的感觉和理论思维活动,如此自然就“情则不生”,达到“无思无虑”的境界。

要达到“复性”的目的,要做到“知本无有思”,即通过自我内心“修身养性”的过程,领悟到本来就没有什么思虑,“心寂不动,邪思自息”,于是动静皆离,达到“至诚”境界,人就能复归于本性,超凡入圣。他认为人性的复明在于“诚”,“诚”便能“尽其性”,从而使自己的行为合乎道德准则。这一提法既发挥了《中庸》中“诚则明”思想,又受到佛教禅宗“无念为宗”学说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