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裴休整顿漕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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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五年(851年)二月,裴休任盐铁转运使,上任后他大力整顿漕运,革除旧弊。

自太和以来,每年运输江淮地区米不过40万斛,能达到渭河流域粮仓的不到三四成。其余部分都被漕吏贪污,中饱私囊,另外,由于管理不善,官船每年要沉没70多只。漕运弊端百出,起不到南北枢纽的作用。

裴休任职后,先派下属分头调查,查明具体弊病,然后根据实际情况制订严格规章制度。漕运所经之地,由各地县令兼管漕事,酌情奖惩。从江津到渭口,以40万斛的粮食计算,合计缗钱28万贯,都归漕吏管辖,巡院不能侵占。又立10条新法约束漕吏。实行新制度后,这一年漕米运到渭河仓的有120万斛,再也没有沉舟之事。

大中六年,裴休因整顿漕运功劳卓著,升任宰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