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西汉末年,中国人就发现并使用了石油。南北朝以后,就开始把石油应用于战争中的火攻;后梁贞明五年(919年),首次出现了用铁筒喷发火油的“喷火器”;这一切都为宋人的火焰喷射器奠定了技术和实践的基础。
北宋初年,随着火药用于军事之后,军队装备了一种结构更完善的火焰喷射器,当时人们称之为“猛火油柜”,因为它是用猛火油作燃料的。
这种猛火油柜,根据《武经总要》的记载,形状是一个长方体的熟铜柜,下端有4个脚,上方则伸出4个铜管,管上横置一唧筒,唧筒通过铜管和油柜相通,唧筒前部装有“火楼”,里面盛有引火药。
猛火油柜每次可注油3斤左右,发射时,先用烧红的烙锥点燃“火楼”中的引火药,然后用力推拉唧筒,向油柜中压缩空气,使猛火油自“火楼”中喷出,点燃成熊熊烈焰。猛火油柜可用以烧伤敌人,焚毁战具,水战时则可烧浮桥、战舰。
当时除猛火油柜以外,还有一种形状小巧的喷火器,是用铜葫芦代替笨重的油柜,便于携带和移动,这种小型火焰喷射器主要用于守城战和水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