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契嵩倡儒释相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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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嵩禅师(1007~1072年),俗姓李,字仲灵,自号潜子,出生于镡津(今广西藤县)。契嵩7岁时,母亲钟氏将他送到本地东山寺内。契嵩博学多识,著书百余卷、六十余万言,有《辅教编》、《传法正宗论》、《传法定祖图》等,其书上达仁宗,得到嘉奖,并赐“明教”师号,但他谢绝朝廷挽留,退归杭州灵隐寺,终老于此。

契嵩禅师在佛教史上有三件事影响较大,一是著《正宗记》和《定祖图》,考订禅宗世祖传承系谱,把神话和历史衔接起来,成为禅门定论。二是对《坛经》进行较大幅度改编,写成《六祖大师法宝坛经曹溪原木》,对这个改编,当时评价很高,现代人评价很低。第三件是撰写《辅教编》,阐明儒佛两教虽然为人处世的方法有所区别,儒家在于治世,佛教在于治心,但殊途同归。契嵩禅师把佛教的“五戒”与儒家的“五常”等同起来,提出了“孝为戒先”的重要命题。说明了佛教之孝重在理,儒家之孝重在行,两者不可分割。故此,契嵩在历史上有“一代孝僧”之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