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舜钦(1008年~1048年),字子美,祖籍梓州铜山(今四川省中江县),出生于汴京(今河南省开封市)。北宋时期诗人、文学家。参知政事苏易简之孙,宰相杜衍的女婿。苏舜钦才华出众,在宋初与与穆修一起倡导古文运动。其诗文质朴激切,是北宋诗文革新的重要作家,与欧阳修、梅尧臣交游,时称“欧苏”或“苏梅”。有《苏舜钦集》存世。
苏舜钦早年以父荫补太庙斋郎,调荥阳尉。天圣七年(1029年)苏舜钦作《投匦疏》与《火疏》两篇疏论,上书呼吁改革。《投匦疏》主要讲了以下四点:第一,征召“贤良”不应只面对“官京师者”,而应向“草莽之士”开放。第二,对于“草莽之贤”,应让“诸郡守宰”恭请寻访,方能体现朝廷求贤之诚,不能幻想他们主动应诏。第三,笔试考试不能限定字数,“束之对偶”,而要讲究“施用”,不为“空言”。第四,将帅选拔不应考试弓箭技艺,而应该重点考察其统军“机略”。《火疏》主要讲了以下五条:第一,“采吉士,去佞人”;第二,“姑务修德,以勤至治”;第三,“使百姓足给,而宽其征税”;第四,严格“赏罚”,力避“弗公”;第五,重视“贮藏”,不搞“大兴土木”。等等。
景祐元年(1034年)苏舜钦进士及第,历知蒙城、长垣县。景祐三年(1036年)范仲淹因上书抨击吕夷简,被贬饶州。苏舜钦此时还在长安守丧,但是仍写了《乞纳谏书》。在这篇奏疏中,他呼吁朝廷广开言路,积极纳谏,鼓励臣子建言献策,揭露时弊,对朝廷“戒越职言事”的诏书坚决反对。景祐四年(1037年),进言《论五事》,从京城治安、官吏任命、吏治整顿、社会救济、惩治贪污等五个方面进一步提出了自己的改革建议。在宝元元年(1038年)他又进而写了《诣匦疏》,对国家所面临的危机作了进一步展示,再次强调了朝廷纳谏,鼓励臣下建言献策的重要性,并提出了朝廷改革,刷新政局的两个根本原则:一是正心,二是择贤。
庆历三年(1043年),因范仲淹举荐,召试授集贤殿校理、监进奏院。庆历四年(1044年),以卖废纸钱办祀神酒会,被御史中丞王拱辰诬奏为“监守自盗”,罢官为民。庆历五年(1045年),南下苏州,筑沧浪亭自居。庆历八年(1048年),复官为湖州长史,未赴任即因病去世,时年四十一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