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宋神宗强兵

14

宋神宗赵顼登上帝位后,开始了旨在富国强兵、摆脱贫弱困境的军事变法运动。

宋神宗进行的军事改革包括:一、裁并禁兵。将原来需满61岁始退为民的服役年限提前10年,以裁汰老弱士兵。另外,按照骑兵 300人、步兵400人为一营的编制,整编禁兵。二、设军器监。专门负责管理兵器制造,废除原先的三司胄案,使兵器制造得以大大改善。三、将兵法。将原来不同番号的禁兵混合组编成将的编制,将下设部,部下辖队。各将所辖兵力,从3000人到1万人不等。四、保甲法。以5户1保,25户1大保,250户1都保,分设保长、大保长、都保正和副保正,每户两丁以上,一人选充保丁,对保丁实行“上番”制度。五、保马法。河北、河东、陕西及开封府保甲养马,每户一匹,富裕户两匹,养马户可减免部分赋税。

宋神宗的军事改革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初步摆脱了以文制武的旧指挥体制,改变了宋军的编制体制,出现了系将禁兵与不系将禁兵的区别,使宋军的战斗力有了某种程度的提高。但是,宋神宗的军事改革收效甚微,宋朝仍然没有摆脱积弱的困境。如将兵法虽广泛推行,但由于所用将官大多是庸常之才,对军事训练并未认真付诸实行。保甲法不仅没能替代招募而来的正统军,反而给保丁们带来了沉重灾难,既影响了农业生产,又使保丁受到有关官吏的大肆勒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