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熟药所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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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末年,为了增加财政收入,打击投机商人,政府在京城及全国较大城市设市易务,由政府拨款作本,统购统销,平衡物价,加强市场管理。医药是一项与民众戚戚相关的大行业,因此,它和盐、铁、茶、酒等商品一样被列入国家重点专卖商品。

熙宁九年(1076年),宋神宗下令将市易务的卖药所与原有的熟药库、合药所合并,在太医局成立“熟药所”,用以制造并出售成药,这是中国乃至世界上最早出现的国家医药管理局。

熟药所成立后,在内部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药物的制造和出售,有专人监督。北宋政府在太府寺设一官员,专门监察熟药所的工作。

生药的购买由户部负责,以确保收购生药的质量。由于熟药所制造成药的配方都是经太医局试用有效的方剂,再加上官方垄断,因此熟药所的经济效益日益提高,其规模也日益扩大。当时,熟药所每年可得利润 40万缗,成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一项重要来源。宋徽宗崇宁二年(1103),卖药和制药分离,卖药机构称为“卖药所”,制药机构称“修合药所”,当时京城已有卖药所5处,修合药所2处。同时,北宋政府还采纳吏部尚书何执中的意见,在全国各地都建立熟药所,作为中央与地方医药中转机构。

熟药所除日常卖药、向地方批发和交换药品外,在疾病流行时,还向民间免费提供药品。北宋政府每年冬夏都以皇帝名义给大臣和边关守将颁赐预防疾病的腊药和暑药,这些药品都由熟药所提供。绍兴六年(1136),在太医局设东、南、西、北四熟药所,保证昼夜轮流值班售药,如遇夜间有急症患者购药不得或不当,值班者当“从杖一百科罪”。

加强医药管理,增加政府财税收入,是宋政府设立熟药所,专利出售丸散膏丹成药的主要目的,而客观上对统一成药规格、防止出售伪劣药品也发挥了重要作用,出售的许多成药确有较好的疗效,这对提高普通民众的疾病防治水平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