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哲宗亲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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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祐八年(1093年)八月,宋太皇太后高氏病卒。做了9年有名无实的皇帝之后,18岁的赵煦终于得以亲掌朝政,是为哲宗。

高太后临朝9年,废新法苛政,召用司马光、苏轼等旧臣,她掌权时,朝廷清明,外戚家不得沾私恩,连敌国辽邦亦许之为女中尧舜。但赵煦自负英明,急欲建功,对神宗用王安石变法、以图富国强兵向往已久,早已不甘于祖母长期掌权,高太后反对新法更是令他不满。因此,亲政的第一件事,便是把王安石变法的反对者、礼部尚书苏轼贬去做定州知府。于是,朝野皆知,皇帝又要行新法了。

赵煦亲政的次年三月,亲自主持殿试,内容是颂扬神宗皇帝英明如尧舜,颂扬新法利国利民,再一次发出要恢复新法的讯号。四月,赵煦改元绍圣元年,意思是要追随神宗之政,决心恢复熙宁、元丰以来的规章制度。

与此同时,赵煦起用新党,打击旧党。高太后一死,他便将被排挤出朝的新党迅速召回,而疏远她所提拔的元祐旧臣。门下侍郎苏辙宛转指出神宗变法的得失,劝赵煦不可轻变元祐规章,赵煦一怒之下将这位朝中重臣贬去做知州,起用新党章恂为相,章恂又引进蔡卞等党羽居要职、寒言路,对旧党展开全面的打击报复。

改元当年起,赵煦也同时逐步恢复了熙宁旧法。四月,命令开封府依神宗元丰八年(1085)所行法度,恢复免役法,后又命天下诸路照此全面恢复免役法;闰四月,改革元祐科举制,罢十科举士法;五月,诏命进士罢诗赋,专治经术。绍圣二年(1095),恢复青苗法。绍圣四年(1097),重置市易务。元符元年(1098),重新恢复常平、免役、农田水利、保甲等法。这一段时间里,各项新法与神宗在位时的模式基本一样,只是对某些可能产生弊端处略加改革。

王安石在神宗时所行的变法,用心本是良苦,但神宗一者急于求成,二者听不得忠谏之言,所以变法政策徒然落得劳民伤国。哲宗效仿先帝之政,也没有摆脱这两桩弊病,所用新党,多是小人奸臣,变法仍然难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