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宋人称谓多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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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生活的发展,宋代官员和百姓的称谓发生了许多变化,出现了很多新的称谓,有的旧称谓也有了新的内涵。

在皇室的称谓上,官员和百姓都尊称皇帝为“官家”,宫中称皇帝为“官里”或“大家”。官员又称皇帝为“上”。宫中称皇后为“圣人”,称嫔妃为“娘子”,称皇帝的女儿为“公主”,皇帝的姐妹为“长公主”,称附马为“国婿”,“粉侯”,宗室之女封为郡主者,称其夫为“郡马”等等。

在官员的称谓上,皇帝叫臣为“卿”,官员们对上级或同级称“下官”,百姓通称现任官员为“官人”。在富室的称谓上,宋代称宰相之子为“东阁”,权贵的子弟称“衙内”。达官显宦家子弟称“舍人”,富人被称为“员外”。

在巫医、娼妓、工匠、军人的称谓上,巫医的称谓很多,有“大夫”、“郎中”、“医生”等,他们自称为“助教”。各行业工匠通称为“司务”,木匠被称为“手民”或“手货”。东京百姓鄙称军人为“赤老”,因为他们都穿红色的军装。妓女通称为“录事”或“酒纠”,姿色出众、地位最高者称“上厅行首”或“行首”。穷书生或士人应举专攻学究科,人们称之为“某某学究”。

在仆隶的称谓上,佣工在江西和江东地区被称为“客作儿”。官员称家仆为“院子”,称家仆的主管为“内知”,未婚的女婢被称为“妮”、“小妮子”、“小环”。吴楚地区主人称年轻的女使为“丫头”。

在亲属间的称谓上,父亲被尊称为“爹”或“爹爹”,母亲被尊称为“妈”或“妈妈”;也有些地区称父亲为“爷”、“大老”、“老子”、“老儿”等。长辈对儿女的称呼,福建人称儿子为“检”,一般民户称人家的未嫁女为“小娘子”。子孙称祖父为“翁”、“耶耶”、“祖公”、“太公”;称祖母为“婆”、“娘娘”、“祖婆”、“太母”等。女婿称岳父为“丈人”、“冰叟”、“泰山”,称岳母为“丈母”,“泰水”;岳父母称女婿为“娇客”、“东床”、“郎”。丈夫称妻子为“老婆”、“浑家”、“老伴”;妇女常称丈夫为“郎”,兄弟姊妹之间的称谓和现在差不多,通称“哥哥”、“姐姐”,兄之妻也称为“嫂嫂”。

宋代妇女一般没有正名,常在姓氏前加上一个“阿”字,便算她的正式名字。妇女常自称“妾”、“奴”、“奴家”等。

总的说来,宋人的称谓是相当复杂的。据说宋徽宗时,苏轼之子苏过到东京,他发现“今世一切变古,唐以来旧语尽废”。这说明了当时社会生活的变化发展,也体现出人们社会关系中的地位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