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蒙古国)忽必烈称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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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中统元年(1260年)四月,忽必烈采纳策士刘秉忠等人建议,在开平颁布《即位诏》,称皇帝是,为元世祖;五月,他又仿照中原封建王朝以年号纪岁之法,建元"中统",创蒙古政权建元纪岁之始。

不久以后,忽必烈的幼弟,阿里不哥也在漠北称汗,发兵南犯。忽必烈在此后三年内,凭着汉地丰富的人力,物力,击败了阿里不哥,又镇压了山东的叛乱,使自己的统治稳固下来。

忽必烈即位之后,大力效行汉法,筹建元朝。他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主要包括:1削藩夺权。选派嫡亲宗王出镇边防要地,代表皇帝镇戍征伐而不总镇区政务,赋税,逐步建立起皇帝至上的宗室"金字塔"秩序。2加强对汉地的控制。在任用汉人官员推行汉法的同时,也在各级政权中任用色目人,使之互相牵制,并以蒙古人为诸司之长,以维护其统治特权。3设置中央,地方军政机构,逐步建立完善的国家。加强中央对各种军队的控制,建立侍卫亲军,环卫京畿和威慑地方势力。4垦荒屯田,兴修水利,确定赋税数额,促进社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5对宋采取步步进逼的战略,着手准备统一全国的战争。

经过10年的努力,建立元朝的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完成,忽必烈正式将国号改为"大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