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玻璃烧造技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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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宋,辽,金时代,我国的玻璃烧造业已相当发达,玻璃器皿的广泛使用给当时人的生活带来了许多便利,也带来了独特的装饰作用。

这一时期玻璃烧造业的发达首先表现为烧造也区分布广泛。从玻璃器出土的地点来看,有十六个省区在当时均烧造玻璃,其中重要的发现有甘肃灵台,河北定县,河南密县,内蒙古四子王旗,江苏连云港,安徽无为,浙江瑞安和衢州,湖南长沙等地的塔基与墓葬。其次表现为玻璃器皿的种类比较多样。从出土的玻璃器物中看,主要有玻璃瓶,玻璃葫芦瓶,玻璃葡萄,玻璃花瓣口杯,玻璃壶形鼎,玻璃鸟形物,玻璃宝莲形物,玻璃簪,玻璃饰等。《武林旧事》中还有南宋时杭州元宵节使用玻璃花灯的记载,这在当时是难度很大的制作。

当时的玻璃制造业还受到来自阿拉伯的玻璃器皿的影响。南宋在福建提举市舶使的赵汝适曾在《诸蕃志》中记录了阿拉伯各国玻璃器皿的优点及其配方,"添入南鹏沙,故滋润不裂,最耐寒暑,宿水不坏,以此贵重于中国。"当时杭州"七宝社"所经营的玻璃器皿中,有些是来自阿拉伯的产品。达官贵人争相收藏阿拉伯玻璃器皿。

这一时期制造的玻璃多属高铅玻璃,主要以铅,硝,石膏合成的配方烧制而成,如定县塔基出土的玻璃葫芦瓶,含铅量高达70.04%。西北地区与沿海一带往往掺入钾钠,而烧成钾铅玻璃。这种玻璃的特点是"色甚光鲜,质则轻脆",不耐高温,故而宋代玻璃多用于装饰陈设,而难作饮食器皿。阿后伯玻璃传入后,这一缺陷有所弥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