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衡(1209~1281年),字仲平,号鲁斋,世称“鲁斋先生”。祖籍怀州河内(今河南沁阳)人,生于河南新郑。金末元初理学家、教育家、政治家。
忽必烈即位前,许衡就在北方讲授程朱理学,很有名气。忽必烈称帝以后,经常听到朝中文臣称誉许衡的才学,就多次下诏召许衡入朝。
至元二年(1265年),忽必烈召许衡到京师。许衡奉命入中书省议事,辅佐右丞相安童。至元三年九月,忽必烈召许衡到上都访问政事,许衡献上《时务五条》,按照儒家的政治伦理观念,从五个方面阐述了自己对当时一些重大问题的看法:第一,认为"考之前代,北方的有中夏者,必行汉法乃可长久",鼓励忽必烈继续推行汉法;第二,中书省的任务,关键是做好用人,立法的工作;第三,认为为君之道,在于修德,用贤,爱民;第四,认为一个贤明的君主,应当注重农桑,将"优重农民,勿扰勿害"作为自己的责任,希望从都邑到州县,都设置学校;第五,认为"民志定则天下安定"。忽必烈对许衡的上述观点深表赞许。
至元四年,许衡告病还乡,不久复召入朝,七年(1270年)授中书左丞。后因弹颏阿合马专权贪刻,不为忽必烈接受,请求解职。八年,改授集贤大学士兼国子监祭酒。从政失意的许衡从此致力于教学,被元代人推崇为朱熹道统的继承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