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之前有国师而无帝师,元亡帝师制度便随即中止,故帝师制度便成了佛教史上的一个特例。元代帝师之号并非仅出于对藏僧大德的尊敬,而是基于治藏的政治需要,帝师制度开了西藏地方政教合一体制的先河,元朝政府任命的帝师既是全国最高的宗教领袖,又是藏区军政首脑,统管藏区一切事务。
元代第一位帝师八思巴(1239~1280年),是藏传佛教萨斯迦派的重要领袖。1258年,忽必烈召集僧道两教高士辩论《老子化胡经》真伪。18岁的八思巴作为释教首席代表舌战众道士,迫使17名道士服输削发为僧,一些道观改为佛寺。中统元年(1260年),忽必烈即大汗位,其时蒙古境内"释教大盛",于是封八思巴为国师,赐玉印,统管蒙藏地区的佛教事务。至元元年(1264年),忽必烈迁都北京,设立全国性宗教管理机构总制院,八思巴以国师的身份兼领总制院事。此后,八思巴还受命创制蒙古新文字。至元六年(1269)新文字制成,八思巴因功被升为帝师,大宝法王,赐玉印,受到极高的礼遇。至元十一年(1274),八思巴西还,其弟亦怜真接帝师位。八思巴去世后,翰林学士王磐奉命撰《帝师行状》颂其功德,京城还建有"八思巴寺"以为纪念。
八思巴以后,元代还任命了13位帝师,历代帝师都出于萨斯迦昆氏家族,采用叔侄相承,兄终弟及的传承制度。唯一的例外是萨迦系非昆氏家族的胆巴(1230~1303),生前受世祖,成宗,仁宗的赏识和重用,死后被追谥帝师号。
元代的帝师作为一项宗教制度,在民族关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元以前,吐蕃是完全独立于中央政府之外的政治实体,而八思巴受封则表明,中央政府开始对西藏地区行使设官任职的权力,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加强了。帝师制的意义已完全超出宗教范围,佛教成为联结中央政府与地方的桥梁,共同的宗教信仰促进了蒙,藏,汉民族文化的融合,有利于中华民族共同的文化心理素质的形成。西藏从此成为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