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元重吏轻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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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政治制度的二元性,不仅表现在从中央到地方职官,机构的设置上,也同样鲜明地体现在官员铨选制度上。元代也曾开设科举考试,但开设时间很短,取士人数很少,且大都不获重用。大部分官员都从怯薛和吏员中选拔,从怯薛(禁卫军)中选用上层蒙古,色目贵族担任高级官员,中下层官员则选用吏员担任。因此在元代形成了"重吏轻士"现象。

1264年,忽必烈将任命,铨调各地官员的权力完全收归中央,基本确定了元代官员铨选制度。至元十四年(1277年),中书省又奏准颁行《循行选法体例》,对内外官员铨法,迁转,升降等作了更详细,系统的规定。

怯薛入官是蒙古,色目贵族入仕的主要途径,也是怯薛制度的持续对元代政治产生的另一影响。怯薛作为皇帝的私人亲军,原则上都可世袭,其成员都是蒙古贵族和其他各族勋贵高官子弟,因此怯薛出身被称为"大根脚",它既是元代蒙古,色目人入仕做官的主要途径,也是元代高级官员的基本来源。

在怯薛成员中,由于世袭职位地位不同,入仕的方式与初入仕的官阶也不一样。怯薛长家族的子孙可直接世袭爵位,担任三品以上官职,其中有不少人年纪很轻就出任高官。至于一般的怯薛成员,可以通过武职世袭,文职荫叙的正常途径得官,更主要地是依靠怯薛长推荐,皇帝直接加以拔擢,不必经过中书省议奏。因此这种当时称为"别里哥选"制度是怯薛入仕的主要形式。

吏员出职制度是元统治者为了迅速运转国家机器,巩固统治,聚敛财富的需要而建立的特殊制度,但它也是元代最主要的一条入仕途径。元代吏员名目繁多,比较重要的有以下10种:令吏,司吏,书吏,必阇赤(以上负责处理公文案牍),译史,通事(以上负责翻释),宣使,奏差(以上负责传达命令,汇报工作),知印(负责掌管印信)和典吏(负责发送,保管文书)。这10种吏员,根据所在衙门的品级高低,吏职地位的主次高低,执役时间的长短,都可以出职担任不同品秩的官职。基层官府吏员多必须经过考察才能出职担任流外官;中上级别衙门的吏员,即使不考满也可以根据执役时间长短出任不同官职,考满则直接补六,七品官,为以后的升迁奠定基础。吏员出职制度的系统化和全面推行,造成了官员多来自吏员的现象。据史料记载,元大德年间,每年由吏员升官入流品者将近1000人。这个数字几乎相当于整个元代科举取士人数的总和。

至于科举取士制度,在元代前期一直处于停废状态,儒士传统的入仕途径断绝,只能通过补吏,教官两种方式做官。补吏是指每年提拔一些儒士作为吏员,但名额很少。通过教官入仕,要经过层层考试,升迁极为缓慢。

据元代中期姚燧的估计,怯薛入官人数要占当时入官总人数的10%,吏员出职入官人数占85%,而靠做教官升上来的只占5%左右。可见元代重吏轻士到了多么严重的程度。造成这种现象,有多方面原因。首先科举制度长期推行积累的流弊,使蒙古统治者对科举制度和儒士都不信任,而怯薛制度的持续使元统治者更容易找到大量可靠的官员。其次,元统治者重用吏员,完全是出于巩固统治,聚敛财富的需要;而吏员出职制度的逐步完善,系统化,又进一步阻碍了科举制度的推行。再次,元朝政府采取民族歧视政策,使大部分出身汉族的儒士无法得到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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