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匈奴遭到南匈奴的打击后,退居漠北,社会经济极度萎缩,力量大为削弱,建武二十七年(公元51年)、二十八年、三十一年和永平七年(公元64年),北匈奴单于曾多次派遣使者要求与汉和亲。东汉政府内部,对如何处理同北匈奴的关系,曾有过争论。有人主张按照对南匈奴的办法,接受请求,遣使监护;有人则主张趁北匈奴饥疫纷争之际,派兵将其彻底消灭。但光武帝刘秀认为:接受北匈奴的归附,会使南匈奴离心;出兵讨伐则敌不可尽,徒滋劳扰,所以采取羁縻政策,加以笼络,给予赏赐,略与所献相当就可以了。所以,对北匈奴多次请求和亲及派使者进贡,汉朝均按既定方针以朝廷文书报答,并赐给缯帛、弓矢、乐器等,但不派使者回报。后来,在永平七年(公元64年)又准许“合市”,进行贸易。
